各市、县社会主义学院(校):
根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我省贯彻落实具体举措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将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优秀教学成果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近年来全省社院系统开展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展示共识教育取得的新成果,进一步推动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评定原则
坚持“社院姓社”,教学内容充分体现《条例》要求,坚持共识教育规律,努力用学术讲政治、以文化认同促进政治认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课程的思想性、政治性和针对性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先进、激发活力。
三、评定范围
全省社会主义学院2023年1月1日以来的相关课程。
参评内容主要为三类: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统一战线各领域理论与实践;三是中华文化。
四、申报条件
坚持用学术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课程内容要有思想、有深度,得到学员认可,反响良好,具有较高的学习借鉴价值。申报单位须是各市级社会主义学院。
五、申报要求及程序
1.下载并认真填写《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请在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下载),申报者须提供主讲人教学视频录像(不少于1小时)、课程讲义或课程大纲。
2.申报成果应为针对统战成员和统战干部开设的培训课程并已讲授,申报人应为各社院的专职教师、干部。每个市级社院申报成果一般不超过4个(含县级社会主义学校申报成果,每个市的县级社会主义学校申报成果一般为1个),参评申报须三类内容均有适当比例。申报单位应做好内部审核、遴选工作,择优报送并确保申报内容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3.申报材料一式5份(其中视频光盘或U盘2份),于2025年2月底前,寄送至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邮箱ahsyjwc123@163.com。
六、评定程序
1.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社院教务处。
2.评定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由评定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院内外专家进行复评;复评结果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终评及审议。
3.对评定出的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优秀教学成果,将在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审批后,颁发证书并通报表扬。
七、其他说明
1.县级社会主义学校由各市社院负责通知并统一报送。
2.本《通知》由评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合肥市太湖东路15号,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吴穆岭,电话0551-62241996。
附件: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5年1月9日